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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歧路

——评《爱在无人知道的旅途》

核心提示: 何钧的自传体小说《爱在无人知道的旅途》出版了,我觉得有义务写一篇书评。因为,如果说有些人特别适合评论这本书,一定包括我。

何钧的自传体小说《爱在无人知道的旅途》出版了,我觉得有义务写一篇书评。因为,如果说有些人特别适合评论这本书,一定包括我。
  首先,我对何钧的了解超过了绝大多数人。事实上,作为大学同学,我们曾住在同一间宿舍。这也使我有机会近距离“领略”他的文才。
  一天, 刚睡醒,他从床上欠起半个身子,眼睛似乎还没睁开呢,就口占一诗:
  天气为什么这么热?
  为什么有人考试不及格?
  为什么这个人偏偏是我!
  虽说只是三句大白话,但不仅合辙押韵,还两重比兴,两重转折,层层递进。此等文采,余以为,恐非后天之功可为。
  至于“武”才,我想,通过全国竞赛保送进北大物理系应该已经是充分的证明了吧。至于“不及格”云云,显然只是“诗人”的胡扯。真要这样,后来怎么能去迈阿密帮美国海军研究海洋物理呢? 难道真像另一天睡觉前口占的另一首所说的?
  改成绩单兮为出国,
  不改成绩单兮不能出国;
  不能出国兮曰爱国;
  爱国无出路兮,投河;
  爱国,爱国,岁月已蹉跎。
  如果何钧从来没去过迈阿密,就算现在还有这本书,恐怕也会很不同。因为,按照当当网的介绍,这本书是以迈阿密和新加坡双城为背景的。
  巧的是,我对这些“背景”的了解也超过了绝大多数人。
  事实上,何钧刚到迈阿密没几个月,我就去玩了两天。他来接我,两个人在机场合影留念,就是下面这张照片。现在看,不胜感慨:无论帅得明显不明显,都好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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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新加坡,虽然我还没去过,但如此著名的地方,去没去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我已经知道了:在新加坡的时候,何钧经常被当成周润发。
  此外更重要的是,上述所谓“双城背景”实在是太“肤浅”了。因为,本书明显还有另外两个重要的背景:北京和本地治里(Pondicherry,印度南部海滨小城)。
  北京不用说了,我和何钧都是从小在北京长大的四川人。而本地治里这个地方,我怀疑一万个中国人里是否有一个知道的??晌叶运暮芏喾矫婊故窍嗟笔煜さ?,虽然我其实也从来没去过。但架不住我家里人去得多呀;比如我的小侄女,上小学之前就已经在这个曾经的法国殖民地“留学”过了——主修梵文和印度舞蹈。所以,看到何钧在书中说“米娜是个小公主,跳起婆罗多舞,眼神顾盼生姿”,我的脑海中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如下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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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想应该不会有人质疑我评书的资格了吧。但我自己还是有些含糊。
  第一,我担心自己因为知道得太多,会在不知不觉间掺杂很多个人的东西;夹带私货,自然很难客观。
  第二,作为这种不客观的第一个表现,我觉得,客观地说,这本书很难评论,即便以我可以撕碎一切的中文水平(这是我英国老师的评价)。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不看原著或者电视剧,你觉得通过书评能对《围城》有最基本的了解吗?
  再说,我干嘛要撕碎一切呢?我跟它又没仇。所以,别以为我听不出老师是在拐弯抹角地讽刺我的英语。我倒是希望英语能跟何钧一样好,这样就可以跟女同学们多交流了,除了偶尔下下酒吧。
  当然,何钧跟钱钟书有很大的不同。数学水平天差地别之外,钱钟书只在英国生活过三年,没有任何工作经历,他写的主要是中国,有一种片面的深刻。而何钧在国外念书都不止三年,外加工作、旅行、三教九流,写的基本是世界。但他俩黑色的幽默感却是惊人地相似??凑飧觯?/font>
  拉克什曼在外面闯荡,阅历多,在马来西亚开过金店,因为生意不好才回印度来,还问起中国人是不是也像印度人一样看重黄金。
  “是,不过我们一般都不敢带在外面,而是藏在家里,等革命的时候才被搜出来。”
  * * *
  说了这么多,该开始正式的书评了。而为了尽量完成这个难以完成的任务,我准备从两方面着手:作为朋友,我认为这本书对于作者有怎样的意义?作为朋友兼读者,我从这本书看出了什么?
  先说第一个问题。
  我觉得,这本书之于何钧,很可能就像《红楼梦》之于曹雪芹,《今生今世》之于胡兰成。
  《红楼梦》开篇曹雪芹曾自述:“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我想,何钧写这本书,多少会有点这层意思在里面。虽然,他肯定没有曹雪芹的那些“新仇与旧仇”;所以,也完全不用像曹雪芹那样下笔时主要考虑的是怎么掩盖自己要表达的意思,最后搞出个“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几百年来,莫衷一是。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使我们有机会在书中领略到何钧性格中非常重要的一面——腼腆。不信看看下面这段,他写得多含蓄:
  黛维和诗戈可以算新郎的家人了。进入后堂的时候,诗戈吓了一跳:新娘喜雅不光是比较漂亮,而且很脸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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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没有记性吗?忘了那天晚上,我们在她家里过宿,出来给我们端茶点的?”黛维提醒他。
  诗戈打了一个激灵,脑袋里电光火石般地的闪过当时的情景。那是两个年轻人结婚前唯一的一次见面,每一个时刻都在他的回忆里,被放成了慢镜头,放大,再停止,一帧一帧地前进。硬是没有在喜雅的神情里,抓住一星半点的不平静。真不愧是大家闺秀。
  婚礼长而繁琐。诗戈一面拍照,一面看见新郎一身的汗。
  停下来的时候, 他就跟黛维说,要是我,就受不了跑了,新娘再漂亮也不管了。
  黛维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你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人啊。谁当你的新娘不就惨了。”
  写这段的时候,我估计何钧是想表达四五种意思。被我看出来的有七八种。
  而从年代的角度考虑,何钧的书自然跟胡兰成的更近。其间的差别,我以为,不在一是自传,一是小说(自传体),而在如果按胡兰成《今生今世》的思路起名,何钧的书只能叫《半生半世》。至少,他前几个月发在朋友圈里的一首诗书里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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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不能因此就说何钧打了50%的埋伏。同样,我也不能因此就说胡兰成比何钧强了一倍。
  事实上,胡兰成除了《今生今世》,还有“三生三世”,一本名为《山河岁月》的关于中华文明的前世、今生和未来的书。
  不过我相信,只要愿意,何钧完全有能力写出自己的《山河岁月》。证据之一是:在中国学完物理之后,去美国继续学习物理之前,他曾在北大考古系读过一年研究生。
  到这,也许会有人觉得我不地道,上赶着要把朋友跟一个被贴了某种标签的人放一起。对此,我只能说这是巨大的、多重的误解。
  ……
  这其中所涉及的时代与命运的关系,就跟我想说的第二个问题——我从这本书看出了什么——密切相关。
  我们——我跟何钧以及其他小朋友——的时代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时代。一方面,它似乎真的提供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机会,其中一些甚至是今天无法想象的;另一方面,它又实实在在地充满了限制,其中很多如今纯属天方夜谭。而身处其中的我们,跟现在的年轻人一样,也试图抓住机会,超越限制,追寻梦想。
  而在这方面,何钧不仅比绝大多数同龄人飞得更高、更远,还更任性。没办法,谁让老天爷给了他过人的天赋呢?我想他自己可能也很清楚这一点,要不他书中的主人公就叫“诗戈”呢?“诗”是诗文风采,前面已经说了一些,就不赘述了。“戈”指金戈铁马,当然主要是比喻。但即便在严格的意义上,这也可以成立。比如,在进入北大学习物理之前,何钧应该已经在中国的西点军?;竦昧松傥镜木巍6诿拦拔锢碇?,他又以超过98%的人的成绩通过了美军技术预备役的考试??上В谰诎⒏缓购鸵晾舜虻没剐?,使他失去了建功大漠的机会。
  虽然远远超越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但我还是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我总觉得他应该飞得更高更远的。我想,这里虽然有他个人的原因,比如是不是太“任性”了。但也应该有时代的原因。否则,至少应该超过我“认识”的另一个人吧。
  这个人当年是我宿舍的??停ㄗⅲ翰皇俏腋尉乃奚?,我在北大有两个宿舍),那时身材还算顺溜,没几年就以一首校园歌曲而知名。现在,此人已经胖得脸都变了形(他高中同学的评价;金星有更毒舌的,就不引了),靠谈话节目又成了超级网红。当然,胖不是罪;而他的那歌,我更觉得不错。问题是我觉得他所有的“创作”加在一起,多说点,也未必比得上何钧这本“小说”的十分之一。两相比较,我不敢说“黄钟毁弃”,但 “瓦釜雷鸣”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
  也许,何钧对自己也不是很满意。因为,我从他的书里不仅看到了时代和命运,还看到了一曲青春的挽歌。当然,挽歌并不等于悲歌。挽者,留也。谁不愿意留住那有“无限”可能的年代呢?何况学物理的,很多的人的初心都在“永恒”。所以,何钧选择了生活的一个侧面,用一本“小说”,委婉地表达了他的不忘初心。
  对自己有要求当然是好事,但我觉得,也不必太在意。还是以小说选择的这个角度为例,这里面如果有“永恒”,歌德也不会写下那著名的诗句:
  一切无常者,不过是虚幻;
  力不胜任者,在此处实现;
  一切无可名,在此处完成;
  永恒的女性,领我们飞升。
  毕竟,所谓Das Ewig-Weibliche(the eternal feminine)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这贾宝玉最清楚。一定要让她存在,大概就只有靠艺术了;抑或,在很大程度上,这还是艺术的原动力。我最初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冬宫的这尊塑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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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雕塑比,文字应该是更“永恒”的东西。就算是物理公式,所谓“上帝的秘密”,似乎也要靠文字才能“永恒”。因此,随着这本书的出版,我觉得何钧已经完成了一件重要的工作。至于做得好不好,我倾向于杜甫的标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此后,何钧应该可以开始下一件他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了;也许,他已经开始了。可能的话,我希望他多花点时间。因为时间是检验意义的主要标准,而“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几乎是每个时代的通病。所以,为了经受时间的检验,多花点时间是值得的。
  至于能否做得成,不必太在意,毕竟事情都有很大的偶然性。
  要不我就不太相信所谓“神自有安排”,但我可以相信“神与人同在”。
  * * *
  最后,我想对何钧的书提出两点意见和一点辩护。
  意见是关于书的一头一尾。
  书名《爱在无人知道的旅途》据说是出版前编辑的建议,我看的版本叫《爱人同志》(经朋友提醒,我才意识到这是罗大佑的一首歌)。说实话,两个我都不喜欢。但我也想不出一个很满意的,包括本文的标题《爱在歧路》。
  但对一本书而言,名字还是很重要的。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写过一本书,名字叫《梦的黎明》,我觉得就很别致。
  书的结尾是这样:
  诗戈快走几步奔过去,打开后座门,伸腿歪身进去车里坐下,拉上门,然后大声对司机说:“咱-们-回-家。”
  我不喜欢大声,而且觉得只要“回家”两个字就好。
  辩护是因为我担心在读了何钧的书的人里,会有一些觉得他写得太个人了,没有什么“宏观”、“重大”的“社会”意义。我认为这种想法失之偏颇。

  首先,我觉得,所有的这类批评安在《围城》头上更合适。但这并不影响《围城》是一本好书。
  其次,就算的只有个人,但个人就不“重大”吗?要知道,任何组织(包括民族、国家),如果不是为了“个人”,那它存在的意义就很值得考虑了?
  第三,一本以半个地球和二十年时间为背景的书,如果说能写得让读者看不出“宏观”,对作者而言,我真不知道是批评还是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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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爱在无人知道的旅途》
  作者:何钧
  定价:25.00
  ISBN: 978-7-5095-7132-3
  订书链接:
  本社天猫旗舰店:
  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10.3-b.w4011-13056221428.59.ILnnMA&id=546241000285&rn=4da94c0d5b40242d2ef73c516998d43e&abbucke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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